一、老子哲学的根本思想  二、老子哲学的辩证法的论理  三、老子哲学的辩证法的论理

 

序论

  《 老子》 又名《 道德经》 、《 道德真经》 、《 老子五千文》 。根据《 史记》 记载,老子姓李,名耳,字腆。春秋时代(公元前580 年)楚国苦县历乡曲仁里(现在的河南省鹿邑东)人。周朝的守藏室吏(皇室图书馆馆长)。其博学多才名扬列国,孔子也曾带弟子前去向老子求道,其后评价老子是飞腾在云端里的龙,成为千古逸话。老子是古代最伟大的思想家,最伟大、天才的自然科学(哲学)家,具有极强直感力(感性)的养生修行家,伟大的人道主义者。
   老子看到周朝的衰退,辞去工作,西去昆仑山。途经函谷关时,关令尹喜向老子求道及养生修行之术。老子为教示尹喜,著五千文,为人类留下了这一瑰宝。老子在其天生资质之上,加之长年“气功”(气功之词是后世所定)修行、开启了其超越的直感力、直观力、遥视遥听及洞察纤微的能力。《 老子· 一章》 :“常无欲,以观其妙”、<四十七章>: “不出户,知天下;不窥墉,见天道”之文,必是老子自身的经验之谈(详细请参照<四十七章>解读)。
  老子运用此功能,观察到了物质的“道”的存在(物理的自然的道)及道与天地(宇宙)、万物的运动变化、不变的法则、规律(抽象的自然的道),结合其渊博的知识与修行经验,总结完成了此著。
  此著虽仅仅五千字,却纵谈从道到天地(宇宙)生成、万物创成的古今变迁;横谈关于社会各个分野的方法论与人的生存方式。宏论宇宙构造、机能及法则;微论物质的构造及物质所具有的粒子性(精)与波动性(信)。难怪庄子赞誉老子为“古代之博大真人”。博大是指知识渊博;真人是最卓越的、具有超凡能力的“气功”修行家。古人将卓越的修行家分为真人、至人、圣人、贤人四类,真人是其中最高水平者。关于这点,《黄帝内经· 上古天真论》 中有详细论述。简略叙说,真人与至人乃脱离俗世的修行者,至人即已具有空中游行、遥视、遥听的能力,真人远在其上而无法论述。圣人与贤人是居于俗世的修行者,以自然无为而无不为为务,皆已脱凡超俗,获得长寿者(非儒家所云出世治国的圣人、贤人)。
  老子从《 老子》 第一章起句所论及的超越宇宙的物理的、恒常的“道”,到第八十一章结语的人生之道,对“道”做了全面的论说,所以后世称老子是“道的思想”创始人。
  看一下<一章>的开章第一句:“道可道,非常道”(可清楚说明的道,就不是那个恒常的道),就会明白老子把道分为恒常的道与非恒常的道二种。
  非恒常的道是指人类社会中存在的方法、术,如:治国之道、用兵之道、求知之道、养生之道、人生之道(生存方式、道德伦理)等。
  恒常之道则是指具有物质性(物理的自然的道)与法则、规律性(抽象的自然的道)的混合体,是一个实际存在的物,是创生天地(宇宙)的母体(<一章>、(四章>、<六章)、<二十一章>、<二十五章>)。天地(宇宙)诞生之后,它仍然继续不断地通过“产育之门”供给天地(宇宙)精气― 物质与能量(<六章>)。它在具有象(场、现象)、物、精(素粒子、超微细粒子)、信(波动、信息、力)( (二十一章))的同时,具有无为而无不为的行为、恒常不变的自然法则(天然自成的程序、原理), 并且不停息地旋转、循环、运行着((二十五章>)。 
   另外,这个恒常的道在创生天地(宇宙)之时,将自己所具有的物质、法则、规律等也同时转人了天地(宇宙)之内,成为天地创成万物万象的物质基础及总法则、总规律,融人了万物万象之内。如:<六十二章): “道者,万物之奥”,就是阐述了此论理。
  因此,老子所记述的道不是个抽象的、形而上学的精神实体,而是作为一个物,作为宇宙及宇宙内万物的根源、法则,无论是主观上还是客观上,都是确实存在的。老子通过《老子》 一书,展开、呈示了他的哲学思想及其体系。笔者不顾学浅识薄,勉力试对老子的哲学体系做了整理、归纳,谬误不当之处敬请同道们教正。
  一、老子哲学的根本思想
  老子创立了“道”这一超越宇宙时空并包罗了宇宙万物万象的庞大的哲学体系。记述、提出了道是创生宇宙及宇宙万物的根源、母体;道的自然法则(天然自成的程序、原理、本质)融入了万物万象之中,主导着万物万象自生成、发展至灭亡、还元(归复到元始的精气状态)的全过程,是其总法则(<十六章>、<二十五章>、<五十一章>、<六十二章)等)。万物万象若遵循着道的自然法则生长、发展,就会秩序顺调而获得昌盛与好的结果;若违背了道的自然法则,任性、妄动则秩序发生紊乱而产生种种障碍,甚至早亡的辩证法的思想,是老子哲学的根本思想,它贯穿了老子哲学的全体系。
二、老子哲学的辩证法的论理
  老子运用辩证法的方法,展开了从道到精、从无到有的广范的论理。
  ( 1 )普遍性与特殊性的综合
  道作为一个物,它具有物的概念所规定的普遍性与特殊性。其普遍性在于:道是个具有外形的独立的个体,是虚空与物质的混合物体,含有象(场、现象)、物(物质、物体)、精(素粒子、超微细粒子)、信(波动、力、信息)的四要素。(<四章>、<十四章>、<二十一章>、<二十五章>)
其特殊性在于:如泡状的外形与混沌模糊的内部结构,是创生宇宙及宇宙内万物的母体、根源,一直在供给宇宙物质与能量,具有恒常不变的法则、规律,旋转、循环、运行永不歇止。( <四章>、<六章>、<十四章>、<二十五章>)
即,道是具有普遍性与特殊性的物。
( 2 )物理的与抽象的综合
   老子记述,论说的道是一个实物,一个独立的个体。它与由空间与物质所构成的自原子至万物、宇宙具有相同的构造,含有象(场、现象)、物(物、物质)、精(素粒子、超微细粒子)、信(波动、力、信息)及旋转、循环、运行不息等物理的特性,属于老子哲学中“有”的范畴,是物理的自然。同时,道也具有恒常不变的法则、规律这一抽象的性格,属于老子哲学中“无”的范畴。其法则、规律是指“天然自成的程序、原理、本性、本质― 自然”。它始终存在于道及道所创生的包括宇宙(天地)在内的万物之内,并通过万物由生― 发展― 死亡― 还元― 生… … 的物理的循环往复过程表现出来(<十六章>、<六十二章>等),属抽象的自然。所以,人或万物若违反了此天然自成的程序、原理就是违反了其本质的行为,就是妄动,就必然会产生不良结果,甚至导致早亡(“不道早已”, <三十章>)。这是老子哲学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因此,老子所论的道,并不单纯是个抽象的,形而上学的精神实体,而是物理的与抽象的综合、物理的自然与抽象的自然的综合之物。
( 3 )无与有的综合
  老子提出了“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与“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的论理。无― 有― 成物的论理:
老子所论的“有”是真实的“有”,是物理的自然之有。老子做了如下的论述:
  ⒈ 道是有形体的物,是创生包含宇宙在内的万物的母体、根源。<四十二章): “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就是示明了万物皆由道而生,道与万物皆属物理的自然之“有”。⒉ 物是由象(场)、精(素粒子)、信(波动、力、信息)的三大要素(有)所形成。也就是说,在“场”里,具有阴、阳属性的精(素粒子)经信息的传递及力的作用,引合构成了物( <二十一章>、<四十二章>。现代物理争叮程证明了老子论理的正确性。老子所论的“无”不是真正的“无”,是相对的,有局限性的,>是物理的自然与抽象的自然的综合。归纳《 老子》 全文,老子做了如下论述:
  ⒈ 道是由无物存在的清湛状态― “无物之象”发展成有“物、精”存在的混沌状态。即经历了从“无”到“有”的过程,从无物存在的“无”的道(<四章>、<十四章>)发展成有物存在的“有”的道(<二十一章>、<四十二章>) ,进而创生了宇宙。记述了这一“物生于有,有生于无”的过程。现代物理学家也提出了“宇宙万物生于有― 素粒子,而素粒子生于无”的理论,与25 。。年前老子提出的论理一致。
  ⒉ 指常人的肉眼“视之不见”的“无”,如:构成万物的“象、精、信”。这个“无”,是相对的,常人所能见到的只是虚空― 无,并不能见到在此虚空之中充满了构成万物所必需的“象、精、信”,因而产生了“有生于无”的假象。“无”中隐藏着“有”才是真实的。
  ⒊ 指万物构成之时的必要条件、虚空(场)与自然法则― “无”。虚空与自然法则是目所不能见的,但是,只有具备了这些视之不见的“无”的条件,才能形成目所能视的万物― “有”。如<四章>: “道冲而用之”(道体虚空,在此虚空之中发挥其功能、作用― 创生万物的作用)、<四十二章>: “… … 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三构成了万物,万物皆由具有阴阳属性的精气构成,但必须是在虚空之中达到了调和状态才能生成物),就是关于无(虚空)与有(精气)的综合而形成物的论理。
  ⒋ 指物内的精气与自然法则。“道者,万物之奥”( <六十二章>)的道是指视之不可见的构成物质的精气及道的自然法则。它存在于万物之中,视之不可见,是万物的本性、本质。相对而言,老子所论的“有”是视之可见的实际存在的物的形体、表象。只有“无”与“有”的综合,才会形成老子所论的完整的既具有外形、又具有内部的象、精、信、法则的全体的物。也即,“有”与“无”(本性、本质、空间)的综合,形成了老子所论的“物”的概念。有(物的形体、表象)十无(物的本质、本性、空间)=物(全体),是老子对物的辩证法的论理。
  综合而言,老子所论的“无”,包括虚空、象、精、信及自然法则。“有”是视之可见的物的形体、表象。在虚空之中,由精构成了物的同时,象、精、信及自然法则(天然自成的程序、原理)也融人了物内,而成为了一个完整的物。即“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的“无― 有― 成物”的辩证法的三阶段物质生成论的论理。
有― 无― 成功能作用的论理:
  老子在无与有的物质生成论的辩证法的论理之外,尚有其他含义的无与有的辩证法的论理。即<十一章>所述的:“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有其实物存在,才能付之于应用,有虚空― 无的存在,才具有发挥其功能作用的场所)。有,是指实际存在的物。有了实际的物,才可能付于使用,也即才有被利用的价值。但是,当付于使用之时,虚空、空间(无)却是极其重要的。有了空间,才有发挥功能活动、作用的场所,也即“动、变化、创生”都是需要一定的空间才能完成的。“道冲而用之”也论述了道也是有虚空才能发挥其作用的。现代物理学也已解明,宇宙经大爆炸诞生之后,其中产生了虚空,才有自素粒子到原子及万物产生,诸天体才得以旋转、循环、运行不息。即便是构成万物的基本粒子原子也因有了虚空(场),电子才会围绕着原子核转动。
  就我们的周围的物事而言,无论是杯、碗、盆、箱、橱、房屋,还是车、船、飞机都是因其具有虚空(无),才能发挥其作用。
  这是老子的无与有的综合,而发生其功能、作用的辩证法的论理。也即:“有― 无― 成功能作用”的辩证法的三阶段物体功用论的论理。
  归纳老子的论述,老子哲学中关于“无”与“有”的辩证法论理,是基于物理的自然与抽象的自然的综合之上的,是老子的“成物论”与“成功用论”的辩证法论理。即:从“无”中生了“有”― 无与有的综合而形成了“完整的物”的辩证法的成物论理;“有”中存在着“无”(空间),有与无的综合使“物得以发挥其功用”的辩证法的成功用论理。老子论述的基于无与有的综合的从物质构成到物体功用的构造,原理的辩证法,是老子哲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 4 )无限与有限的综合
  老子论述了宇宙及宇宙内的万物都是有限的(非恒常的), 都在遵循着道的自然法则(天然自成的程序、原理)经历由生― 发展― 死亡的过程,然后还元(归复)到元始的精气状态而完成了自己的生涯(一个循环),当条件具备之时,再开始下一次的生― 亡。从素粒子到巨大的天体的万物,都在遵循着此法则进行着往复循环的变化,已被现代物理学所立证。也就是说,万物都是有限的(<十六章>、<二十三章>)。对于有限的宇宙及宇宙内的万物来说,道是恒常的、是无限的(<一章>、<二十一章)、<二十五章>) ,它是宇宙及宇宙内万物的母体、根源(<一章>、<四章>、<六章>、<二十五章>、<四十二章>) ,它恒常不变地供给宇宙物质与能量(<六章>) ,它包容了宇宙从物质、能量到信息、法则等的全部。也就是说,有限的宇宙及其万物所具有的一切都是来源于恒常(无限)的道。有限的宇宙及其万物由生― 亡的全部过程都是恒常的道的自然法则的具体表现。如<六十二章>所云:“道者,万物之奥”(道的精气构成了万物,道的自然法则在构成万物之时也转人了万物之内、主导着万物由生― 亡的全过程),这是老子哲学思想的最重要的部分,是老子的有限与无限、物理的自然与抽象的自然的综合的辩证法论理。
  另外,老子论及了在超越宇宙的太空之中,道并不是无限的,它是他物之子(<四章>) ,也在经历着由生成而发展的变化过程,由清湛无物(<四章>、<十四章>)发展到“其中有物、其中有精”的混沌状态(<二十一章>) ,进而创生了天地― 宇宙( <一章>、<六章>、<二十五章>)。
道有了从无物到有物进而创生了天地的发展(成长)过程,就必然如同万物般地继续发展下去… … 因此,道就不是真正恒常的(无限的),其恒常是相对的,是相对于其所创生的宇宙及宇宙万物而言的,是指其具有的自然法则而言的。所以老子云:“执古之道以御今之有,能知古始,是谓道纪”( <十四章>)。此文即论述了知道、掌握了远古的“无物之象”的道发展到现在的“有物、有精”的道的过程,就会知道,道由古始至现今的发展变化也是由自然法则(天然自成的程序、原理)所规定的,也即,道也要遵循着自然的法则发展变化的(“道法自然”, <二十 五章>)。所以,道就不是真正恒常(无限)的。这是老子关于道是恒常(无限)与非恒常(有限)的综合的辩证法的论理。
( 5 )辩证法的论理
  归纳《 老子》 全文,无论是对于自然界还是人类社会中的物、事、象,老子无不是运用辩证法的方法来认识、判断其间的相成、对立、因果等相互关系乃至解决其矛盾及异常的。老子展开的辩证法的方法是“老子哲学论理”的根本方法。如前所述,老子运用辩证法的方法,展开了对普遍性与特殊性、物理的与抽象的、无与有、恒常(无限)的与非恒常(有限)的论理,揭示了自然界中真实存在的道与其所创生的宇宙及宇宙内万物之间的表象与本质、物理的与抽象的对立、综合关系。
老子在对自然界的各个阶层及其结构中存在的矛盾的构造用辩证法的方法展开了论理的同时,也对人类社会中存在着的矛盾的构造做了详细深人的考察,意在解决矛盾与异常,使人类社会得以和平、安定,使人们得以安居乐业、和睦、健康、幸福地生存。老子认识、提出了种种实存的矛盾与异常,是老子辩证法的论理的第一阶段― 认识阶段(悟性的思维过程)。然后经过理性的思维过程,对实存的种种矛盾、异常进行了分析、判断,用辩证法的方法寻求出其发生的原因及用不同的对应、处理方法可导致的不同、甚至相反的结果的结论,是老子辩证法的论理的第二阶段― 判断阶段。在第二阶段中,对于矛盾的构造,老子是运用从正、反两方面进行分析、判断,然后做出结论的论理方法,即“正论― 反论― 结论”的辩证法的判断论理。老子对分析、判断矛盾事物运用的这一辩证法的论理,贯穿在《老子》 全文的论例之中。
在经过第二阶段的分析、判断得出结论之后,老子进一步寻求了解决这种种矛盾、异常的方法。
  老子认为,道的自然法则(天然自成的程序、原理)存在于万物之内(“道者,万物之奥”) ,是物之本质本性,因此,人若能遵循道的自然法则而行,就必然万事顺调、昌盛;反之,若违背道的自然法则,任性妄动,就必然导致不良、异常甚至早亡的结果。为此,若要从根本上解决异常,老子认为只有运用符合道的自然法则的“无为而无不为”的方法才会成功。无为而无不为是道所一直实行的方法(<三十七章>) ,所以,用此方法就可解决一切的矛盾、异常,使之归复到自然(天然自成的程序)的状态而获得顺调与昌盛。运用无为而无不为来解决人类社会中存在的种种矛盾与异常,是老子辩证法的论理的第三阶段― 解决阶段。
  归纳而言,老子通过《 老子》 展开了他的“认识(悟性的思维)― 判断(理性的思维)― 解决(无为而无不为的方法论)”三阶段辩证法的论理。即,老子的论理中,始终是运用辩证法的方法。老子的这一辩证法的论理,贯穿了《老子》 全书中自然、社会、人生的各个领域。
( 6 )无为而无不为的方法论
  老子观察自然界与人类社会中存在着种种矛盾的构造及不良的、异常的物事、现象,经分析、判断后,得出了违反自然的法则(天然自成的程序、原理,隐于物内的本质)是造成自然界、人类社会、人生及人体的秩序紊乱的根本原因。一旦秩序发生了紊乱,就必然会出现异常的现象及造成不良甚至恶的结果,严重时则导致早亡。如<十六章>: “不知常,妄作凶。”因此,若有异常的物事、现象发生,必因先有了违反自然法则的行为。老子认为,道之所以能恒常不变、无异常发生,就是因为道能恒常不变地坚持遵循自然的法则,总是实行着“无为而无不为”( <三十七章>)的方法之故。
   无为是无欲、无争、无违背自然法则(天然自成的程序、原理、事物的本质)的强求、妄动,也即顺应自然;无不为是运用顺应自然法则的最合理有效的方法积极地努力,尽(作为一个人)应尽的义务与责任。
无为而无不为是遵循自然法则的最合理有效的方法,因此运用此方法就能真正地、从根本上解决自然界、人类社会及人自身的种种矛盾、异常,使自然界生生不息,使社会获得安定繁荣,使人类自身获得德性与健康的完美。
老子论述了“道常无为而无不为”( <三十七章>) ,也就是说,道一直在遵循自然的法则,努力、尽责,以至于自然界才会生生不息。
  “无为而无不为,取天下常以无事”( <四十八章>) ,即用无为而无不为治理国家,就会获得国泰民安的理想的、美好的社会。
  “圣人之道,为而不争”( (八十一章>) ,圣人是上古时代居于俗世的以无为而无不为为务的修行有道者(《黄帝内经· 上古天真论》 ),也是老子塑造的完美、理想的“人”的典范。圣人所遵循、行施的道,是“为(无不为)而不争(无为)" ,所以圣人就成为了完美的、长生久视的人。
  无为而无不为这一方法论,是老子辩证法的程序中“认识― 判断― 解决”这三阶段论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老子运用敏锐的观察力,通过悟性的思维认识到自然界与人类社会中存在着的矛盾的构造;经过理性的思维作出了分析、判断;最后提出用无为而无不为这一符合于自然法则、符合于道的方法来解决异常,使归复到“自然”的状态,就必然会秩序顺调、昌盛完美的论理。
  老子的“无为而无不为”的方法论无异地是消除争端、取得和平、安定,获得顺调、.昌盛、完美的积极有效的方法。但是,此方法需要人们自觉地克服自己的任性、懒怠、侈奢、妄动。要踏踏实实地严格规范、要求自己,主动地、积极地、认真刻苦地遵循着自然的法则序(事物内部所隐藏的天然而成的规律-程序原理)做下去。
  《 老子》 全文中始终贯穿着老子的这一辩证法思想与方法论。即,老子从《 老子》 第一句的“道可道,非常道”到全文最后一句的“圣人之道,为而不争”,无不是运用辩证法的论理来论说自然界与人类社会乃至人的本身存在的种种现象及以无为而无不为的方法论来解决各种矛盾与异常的。
三、老子哲学的辩证法的论理
  老子的伦理来源于其伟大的人道主义救世思想与其性命双修的养生修行思想。“无为而无不为”是其伦理哲学思想的核心。
  老子认识到,人的道德意识与行为会影响到社会的道德风尚;而社会的道德风尚也必作用于生存在其中的每一个人并使之发生变化。这些又决定了社会的安定状况及人们是否能安居乐业,健康长寿(<三章>、<八章>、(九章>、(十二章>、<十三章>、<十七章>、<十八章>、<十九章>、<三十章>、<三十一章>、<三十八章>等)。
  老子认为,违反自然的法则(天然自成的程序、原理产质)、任意妄行、贪欲是造成道德意识与道德义务低下、弄虚作假、尔虞我诈、争权夺利、社会风尚败坏、国家混乱不安,甚至发生战争、民不聊生的根本原因。
  因此,只有从治国者到每个国民都自觉地遵循“道”的无为而无不为的法则、方法,认识自己作为一个“人”应尽的义务、应负的责任并积极地完成各自的责任,就必然会出现国富民安、“盗贼无有”的良好的社会状况与“民复孝慈”的崇高的社会道德风尚。
关于老子的伦理,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1) 老子对道德境界(层次)的分类与评价老子根据社会风尚、人的道德意识、对道德义务的行为情况,是自觉地律己还是被制约遵守等,将即存的道德境界分为道、德、仁、义、礼五个层次。<三十八章>: “故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即论述了当社会失去了纯朴自然的道德风尚,人们已不能自然地以纯朴之心相待,已不能自然地用纯朴之心去完成作为人应尽的道德义务之时,就失去了最高的道德境界― 道的境界。
  ⒈ 道的道德境界。道的道德境界是什么样的境界?道的道德行为是什么样的行为?老子在<三十八章>中未做叙述,可散见于其他章节,如<二十五章>: “道法自然”, <三十七章>: “道常无为而无不为”, <八十一章>: “圣人之道,为而不争”等。道与圣人所常行的“法于自然、无为而无不为”,就是“道”的道德境界。《黄帝内经· 素问· 上古天真论》 对此境界做了较详细的记述。“上古之人,其知‘道’者,法于阴阳、和于术数,食饮有节、起居有常,不妄做劳… … 是以志闲而少欲,心安而不俱,形劳而不倦,气从以顺,各从其欲(志),皆得所愿,故美其食,任其服,乐其俗,高下不相慕,其民故曰朴。是以嗜欲不能劳其目,淫邪不能惑其心,愚智贤不肖,不俱于物,故合于‘道’。”由此论述可知,“道”的道德境界是在具备天真纯朴的社会风尚与天真纯朴之民心的状况之下才可能出现、保持的最高、最理想的境界。是上古时代特有的道德境界,人们天真纯朴,只须自然而然地做即符合于“道”。随着个人财产的产生,私欲的出现,这种天真纯朴的“道”的道德境界也就不复存在了。在产生了私欲的社会之中,有识者就努力地追求、遵循“道”而产生了“德”的道德境界。
⒉ 德的道德境界。<三十八章>: “上德不德,是以有德· 一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 <四十一章>: “上德若谷… … 广德若不足,建德若偷”。从这些论述之中可以归纳出,“德”的道德境界次于天真纯朴、自然无为的“道”的道德境界。它需用意志去克服充满欲望的环境的引诱,努力地去“无为而无不为”, 时时都须严格律己,不落俗流,处处遵循道的自然法则,以无为而无不为的方法处世而决无“欲、利、功、名”之念。要如<八章>所云“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一般,使自己“几于道”,是老子所标榜的德的道德境界,它远高于不能如此严格律己的“仁”的道德境界。
  ⒊ 仁的道德境界。<三十八章>: “上仁为之而无以为… … 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 <十八章>: “大道废,有仁义”。这些论述示明了,当社会失去了天真纯朴的道德风尚(“大道废,' ) , 当人们不能严格律己、舍却“利、欲、功、名”的诱惑,不能以无为而无不为处世(“失德,' )之时,就出现了“仁”。“仁”的道德境界是在出世、事业上虽有利欲、功名的追求,但却能广施仁爱并无以此图报等意图、目的。
  ⒋ 义的道德境界。<三十八章>: “上义为之而有以为… … 失仁而后义”, <十八章>: “大道废,有仁义。”这些论述示明了,“义”的道德境界在“仁”之后,义与仁不同之处在于,“仁”是无意图地广施仁爱,而“义”却是区别是非,以正义感对应处理事物。也就是说,当人们不能广施仁爱之时,就出现了倡导、唤起人们正义感、匡扶正义的伦理。在此境界的人,能够区别是非,发自内心地扶助正义。
  ⒌ 礼的道德境界。<三十八章>: “上礼为之而莫之应,则攘臂而扔之… … 失义而后礼。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这些论述示明了,礼的道德境界与发自内心而“为”的仁与义不同,是社会风尚低下,人们连自发的“仁爱”与“正义”也难于维持实行之时制定出来的社会规范,用以制约人们的一种模式、一种维持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的规约(礼节仪式)。人们为了不失于或 为了修饰表象的礼仪,往往会有言不由衷、表里不一的失于正直、诚信与心灵美的虚伪行为。长此以往,就会使人们失去纯朴之心,对于是非曲直的道德观念也逐渐模糊混淆,渐趋弄虚作假.反而成为促成人的道德低下的因素。进而由人心之混乱而引起人与人之间的明争暗斗甚至社会的混乱。故老子评价“礼”的道德境界是“忠信之薄而乱之首”。
  ( 2 )反对战争的伦理
老子是伟大的人道主义者。他坚决地反对战争,评价战争是“不祥之器”( <三十一章>) ,论述了战争会导致“荆棘生焉,必有凶年”( <三十章>) ,民不聊生的结果。故引发战争是最低下的道德境界。即便是为保家卫国而不得不用兵之时,也要适可而止。纵使为保家卫国打了胜仗,也不可作为美事,要以丧礼、悲泣对待(<三十章>、<三十一章>)。
老子提出了消灭战争的方法是“夫乐杀人者,则不可以得志于天下矣”― 不可令好战者掌握大权(<三十一章>)。可以说是消灭战争的最彻底的方法。
  ( 3 )治国者的伦理道德
老子分析、归纳了自上古时代到春秋时期的社会状况、风尚及人的伦理道德,认识到治国者的道德意识与道德行为直接影响、作用于社会的安定、人们的道德风尚。提出了“道常无为而无不为,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化”( <三十七章>) , “无为而无不为,取天下常以无事”(<四十八章>)的治国者应以“无为”(无欲、无争、顺应自然)而无不为(以顺应自然法则的最合理、有效的方法积极地努力、尽责)的方法治国,才会取得天下太平的治国者伦理道德思想。
  老子关于治国者的伦理道德,做了两方面的论述。一是治国者本身应做到的。二是治国者应如何指导国民。老子举以无为(无私欲、不为名利、顺应自然)而无不为(积极为国为民尽力尽责)治国的“太上”为例,赞誉其努力为国为民建立功绩,使国富民安而不立己名,让百姓得以顺应自然法则地自由发展而不显己德的“功成事遂,百姓皆谓我自然”( <十七章>)的高尚道德。这种治国者就会获得“民利百倍、民复孝慈、盗贼无有”( <十九章>)的升平世界与高尚的社会道德风尚。此即“无为而无不为,取天下常以无事”的结果。
   老子观察古今,分析得出“利欲使人道德低下”的结论。认为治国者不但自己应以“无为而无不为”律己治国,对国民还要做到“不尚贤,使民不争;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 <三章>)。即不可以利、欲、功、名扰乱诱惑国民平静、纯朴之心,产生“争”(争名夺利、争权夺势)、“盗”、“乱”(混乱不安、尔虞我诈)的道德低下的结果,进而导致社会的不安定。应以“无为而无不为”为法,自己以身作则地“以正治国”( <五十七章>) ,领导国民,就会取得“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 <五十七章>)的高尚社会道德风尚。倘若国民出现贪欲的现象之时,仍用“无为而无不为”进行教化。如<三十七章>“化而欲作,吾将镇之以无名之朴。无名之朴,夫亦将不欲。不欲以静,天下将自定”,使之返璞的论述。
  如此对历史与现实的客观认识,综合判断并提出以“无为而无不为”为法来解决社会与人的伦理道德的低下现象,是老子在伦理学上展开其“认识― 判断― 解决”这一三阶段辩证法论理的哲学思想。
( 4 )人的生存方式与伦理道德
  通过《 老子》 一文,老子对人所应实行的生存方式及伦理道德做了广泛的论述。归根结底,就是人应顺应自然,以无为而无不为的方法约束自己去生存,才会获得顺调、昌盛、善美的结果;倘若违反自然法则、任性妄行,就必然导致不良甚至早亡的结果。
   老子指出:“罪莫大于可欲,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 <四十六章>)。也就是说,不知满足,贪得无厌,占有欲是造成人的道德败坏、犯错酿祸,甚至作恶犯罪的最大原因。因此倡导人应“处无为之事”( <二章>) ,即以无欲、无争、顺应自然法则处事。应以“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 <八章>)之心,为助万物去积极、努力地尽心尽责地做(无不为),决不为名为利且甘心自居条件低劣之处的谦让态度接人待物。如此,“夫唯不争,故无尤,, ( <八章>)。
   对于如何才能达到无欲、无争的自然无为境界,老子提出了“我有三宝,持而宝之,一曰慈,二曰俭,三曰不敢为天下先”( <六十七章>)及“知足者富”(<三十三章>)、“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长久”( <四十四章>)、“故知足之足,常足矣”( <四十六章 >)、“曲则全”( <二十二章>)的具体处世方法(生存方术)。也就是说,老子倡导通过实行“知足”、“知适可而止”、“知谦让、委曲求全”、“知慈、俭、不敢为天下先”的处世方法(生存方式),来达到“少私寡欲”( <十九章>)、“为而不争”( <八十一章>)的自然无为的道德境界,以解决利欲令人道德低下的客观存在的问题的“认识― 判断― 解决”的辩证法的论理。
  与“无为”的同时,老子提出了以“无不为”( Jl 匝应自然法则地积极努力、尽心尽责)来治学、处事的论理。关于治学求知,<四十八章>“为学日益”,示明了治学求知,要做到天天向上,使知识日益渊博。 <六十四章>“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六十三章>“天下难事必作于易”示明了求知治学要刻苦认真、一步一个脚印地从头、从浅易开始,顺序渐进,不可跳跃、懒惰、妄想奇迹产生,才会长成合抱之木、筑起九层高台、到达千里之行的目的地,成为一个知识渊博的人。
  关于做事,也应以“天下大事必做于细”( <六十三章>)的认真仔细、精益求精的精神,要求、规范自己。
同时,求知、处事要做到“不自见· · 一不自是· ~… 不自伐… … 不自矜”。只有以此不固执己见,不自以为是,不自赞功德,不居傲自满的精神求学、处事,才会得到“明、彰、有功、长”( <二十二章>)的明察事理、分辨是非、取得功德、获得长进的结果。否则只会“不明、不彰、无功、不长”( <二十三章>)。
  教示人们,以坚强的意志,去完成自己的理想的人,是真正的有志者(<三十三章>)。
告诫人们,要知适可而止,功成事就,完成了自己的使命、责任之后,就自觉地退让而出,才符合自然更替的法则,才会长久(<二章>、<九章>、<四十四章>、<七十七章>)。
  在《 老子》 全文结束之时,仍示明“圣人之道,为而不争”(人所应具有的生存方式是“为”― 无不为,尽人应尽的义务,“而不争”― 无为)的“无为而无不为”的生存方式与道德伦理。
  总而言之,老子的哲学体系是极其庞大的,它统括了自超越宇宙的“道”直至构成物质的精,自物理的自然直至包括隐藏于宇宙― 万物之内的法则、规律的抽象的自然及人的伦理道德的全范围,可概括分为道― 宇宙哲学(自然哲学)、社会哲学、人生哲学三大部分。
  老子的辩证法的论理与无为而无不为的方法论,贯穿在这天(道― 宇宙)、地(社会)、人的三大领域之中。此三大领域中的万物万象都是以自然为法被创生,循自然之法则度过自生至灭的全过程的。
道能恒常不变地遵循自然的法则(“道法自然”, <二十五章>)为创生万物而努力尽责(“道常无为而无不为”, <三十七章>) ,才会有自然界生生不息的结果;社会的各个阶层若能如“太上”( <十七章>)般地施行无为而无不为,各自遵循自然法则去努力、尽责,就会获得和平无争、繁荣昌盛、国泰民安的升平世界;人若能无为而无不为律己处事,顺应自然、俭朴、勤奋、为着整个自然与社会的和谐而履行自己的责任义务,就会成为一个德性高尚、健康长寿的人。这是老子哲学思想与养生修行的根本。
  老子所著《 老子》 一书给予人类的启迪与伟大的贡献可归纳为下述内容:
  ⒈ 阐述了天地(宇宙)的外面有广大的空间,如同天地(宇宙)般的物体有很多存在于其中。天地(宇宙)的母体― 道.也在此太空之中,甚至道的母体也存在着。(<四章>、<六章>、<十四章>、<二十一章>等)
  ⒉ 阐述了道是物质的,是实际存在的一个物,是一个类似无光的泡一般的物体。它具有象(现象、场)、物、精(素粒子、超微小粒子)、信(波动、力、信息)。它自然、无为而无不为,有恒常不变的法则、规律,永不歇止地旋转、循环、运行着。( <十六章>、<二十一章>、<二十五章>、(三十七章>等)
   ⒊ 阐述了道创生了天地(宇宙),并持续不断地供给天地(宇宙)物质与能量。(<六章>、<二十五章>等)
   ⒋ 阐述了天地(宇宙)被道创生后,继承了道的象、物、精、信及自然、无为而无不为,恒常不变的法则、规律,进而以此创造了万物。(<一章>、<五章>、<二十五章>等)
   ⒌ 阐述了天地一宇宙的构造。(<五章>、<四十二章>等)
   ⒍ 阐述了物质的构造及其粒子性、波动性。(<二十一章>、<四十二章>等)
  ⒎ 阐述了包括天地(宇宙)在内的万物皆是有限的、有一定寿命的(<一章>、<十六章>、<二十四章>等)。
  ⒏ 阐述了包括粒子在内的万物,都必定经过生、长、壮、老、已(灭)的过程,其后回归到元始的精气状态(还元)。待具备了“和”这一必要条件时,则重新从生到灭这一往复不已的自然法则。(<十六章>等)
  ⒐ 阐述了物质生成须具有空间、调和等必要条件的法则。( <四十二章>等)
  ⒑ 阐述了包含生物在内的万物皆生于有,而有生于无这一自然法则,确立了“无一有一成物”的辩证法的论理。(<四十章>等)
⒒ 阐述了虚与实、有与无的相关性,示明了空间(无)的重要功能,确立了“有一无一成功能”的辩证法的论理。(<十一章>等)
⒓ 阐述了阴阳(正反)对立、对称、相互吸引聚合这一普遍的自然法则和现象。(<二章>、<四十二章>、<五十八章>等)
   ⒔ 确立了以辩证法的方法去认识、判断、解决矛盾、异常的论理。(多数章节)
  ⒕确立了无为而无不为的方法论,以此方法论教示了人类社会中种种的道(方法、术)。如:治国之道、求学(知)之道、用兵之道、养生之道、人生之道(人的生存方式)等。(多数章节)
  ⒖ 阐述倡导了无为(无欲、无争、无强求妄动、顺应自然)而无不为(运用顺应自然法则的最合理有效的方法,积极地努力、尽义务、尽责)、仁爱慈善、俭朴谦让的人生观(生存方式)。(多数章节)
  ⒗ 阐述、明确了人类社会中存在的种种伦理道德规范,分别示明了其利害优劣。(多数章节)
  ⒘ 阐明了事皆有律,探求出隐于事物中的规律,依律而行则成功,违律而行(妄动)必致不良结果的法则。(<十六章>、<二十七章>、<五十二章>、<六十二章>等)
   ⒙ 阐明了消灭战争的唯一方法是不许好战者掌权。(<三十一章>等)
  ⒚教示了性(道德、品性)、命(运用导引、吐纳获得健康长寿)双修的养生修行方法。此教示一直引导、促使着后世气功的正确发展。( <二章>、<三章>、 <六章>、<八章>、<九章>、 <十章>、<十五章>等多数章节)
  老子的哲学思想主导、贯穿了其整个哲学体系。其范围涉及今日的宇宙物理学尚无法窥探的超越宇宙的道与道所在其中的广大空间,直至构成物质的精(素粒子、超微小粒子)与信(波动、力、信息)及包括指导人的生存方式在内的人类社会的各个领域。
  为此,自古以来对于《 老子》 的评价一直处于“智者见智、仁者见仁”的状态。各领域的人都把《 老子》 作为自己分野的专著加以解释、运用。发展到今日,欧、美、日的科学家们也出现了把《老子》 作为物理学的著作来加以学习、研究,从中探求现代物理学所不能解明的宇宙之谜的启迪。作为一个侨居海外的炎黄子孙,笔者由衷地期望国内的宇宙物理学家们也能积极地研究《老子》 ,不要在解明《 老子》 中的奥义、吸取《 老子》 中的养分、智慧、启示方面也步国外研究家、科学家之后尘。
  根据战国时代的许多文献可知,其时已有很多人在抄写、研究《 老子》 。在此过程中,由于抄写之误及错简而发生的错字、乱行,甚至抄写者根据自己的研究心得对《老子》 之文的顺序进行新的编排等(传世诸本之间各有异同,与1974 年长沙汉墓马王堆出土的《 老子》 帛书甲、乙本相比,出人更大。如:通行本的 <八十章>与<八十一章>,在甲、乙本中是 <六十七章>、<六十八章>。余不复赘),给后世的“解老”者增加了极大的困难。
  另外,《 老子》 素有哲学诗之誉。为使文体工整合韵,在只有三千字左右的当时(秦始皇统一文字时共有三千三百字),必然多用借字。先秦古籍中多用借字已是周知之事。这些又给后世的释者增加了一层难处。
《 老子》 原著不分章次,汉墓出土的帛书《 老子》 甲、乙本也未分章次。章次是甲、乙本之后的研究者所为。因此,所断章节是断章者根据自己对老子的理解产生的,其中难免发生所断章节不符合老子本意的情况。如:同一内容分成了两章;不同内容合为了一章等等,前人对此已多有论述。这也是造成解释难的一个原因。
  另外,我们的民族在释古文时有着严谨的循经据典、字字务求中规中矩、唯恐稍离经典而贻笑大方的风尚,结果就难免出现牵强附会、曲解“老”意的释文。
  最重要的一点是:后世的解老者没具有老子般的能够看到充满宇宙的长波长光的不可视光(气)的能力(科学家已经证明有的人能看见不可视光,他们通过光的传递能追溯观察到过去甚至远古、远方发生的物事的状况或残像。就像宇宙望远镜通过光追溯、观察到几十亿年甚至一百亿年以前星球、银河产生的样子一样。美国宇航局2002 年通过宇宙望远镜成功地观察、拍摄下了130 亿年前诞生的银河系产生时的状态的影像。并且正在制造更敏感、更高倍率的宇宙望远镜,计划在2010 年投人使用,以期追溯观察到137 亿年前宇宙诞生时的状态),就不能像老子那样通过光的传递捕捉、观察到远方或远古时发生的物事的状况与残像,就不能遥视远古、洞察纤微,就不能“不出户,知天下;不窥墉,见天道”( <四十七章>)及“吾以观复”( <十六章>)。
   所以,人们对于老子凭其直观所记述的物质的“道”就无法想象,无法理解。以致后世的解老者们竟将老子这些在自然哲学领域中的伟大业绩推向了形而上学的哲学范畴,呼之为玄学,与好论形而上学的庄子并称为“老庄思想”(这不能不说与庄子的以玄谈老有关)。其结果是将《老子》 越解离“老”越远。最后竟将这位使我们充满了荣光与骄傲的祖先、伟大的自然科学家(宇宙物理学家)、真正的唯物论哲学家、思想家解成了如同佛家谈禅(参悟)的唯心论者,实在是可悲之事。
  幸喜宇宙物理学、量子力学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幸喜宇宙物理学所解明的一个个宇宙之谜都与老子所记述的道― 宇宙(天地)― 象、物、精、信及“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万物并作,吾以观复。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 … ”一致。尽管现代物理学尚无能力解明“道生一”这一“道”创生宇宙的“宇宙诞生论”的记述,未能解明“玄牡之门,是谓天地根,绵绵若存,用之不勤”这一“道”创生了宇宙(天地)之后仍在源源不断地供给宇宙物质与能量的记述。但是,已经解明了的内容与2500 年前老子所记述的内容完全一致(可以说现代物理学是在解明老子的一个个的论述),已使欧美日的科学家们惊叹不已且欣喜万分了(详细请参照<一章>的解读)。现在,有的科学家们受到了老子的启迪也提出了宇宙之外尚有母宇宙存在,并有多数的如同我们的宇宙般的子宇宙存在的假说,同时考虑宇宙可能是从宇宙之外不断地取得能量的假想。就连物理学家提出的“宇宙万物生于有,宇宙生于无”( “有”是指宇宙诞生后产生的种种素粒子)的理论,也是由来于老子的“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的论理,这是毋庸置疑的。
  笔者无老子般遥视远古、洞察纤微的能力。但是,作为一个经年的气功修行者,尚能感觉到气的存在与变化,也能分辨出种种气的性质。而且由于经过了数十年的气功修行,认为能够体察到以修行为本的老子的真意。于是就借助于现代物理学的研究成果,尽量地站在老子朴素、自然的“道― 宇宙物理学”及养生修行家的立场上,力求不负老子本意,一试“解老”。
   笔者乃一介医师,一个气功修行、研究者。即非古文学者,更非文字训话专家,因此没有“所解字义不合经典”而贻笑大方之虑。只管顾盼全文、贯通章义、顺其自然、任情解读。凡觉不合章节之意的字、句,则顺乎自然移人“适宜之处”,如<五章>“多言数穷,不如守中”这句,与<五章>的论天地之内容格格不人,而与<九章>的论修行之道及其文体完全一致,于是就移送过去,使之归位,余不复赘。另外,综观全书内容,对照章次,发现顺序多有混乱之处,不同的内容相接续、相同的内容分割论述。此绝非哲学家、文豪老子之手笔。如前所述,可能出于错简及研究者根据自己的研究心得重新做了编排之故。此内容不属本稿的目的,故非不订正则难于解读者,则不予以订正。本稿的目的之一,是为把老子从神秘(玄)的形而上学的解释之中解放出来,恢复老子的真面目,使人右树老子有正确的认识、理解。
   老子在《老子》 一文中的课题有二个:第一个课题是解明了“物理的自然”(道、宇宙、万物的构造、机能及其相互关系)及自然界、万物之中存在的自然法则、规律、本质(抽象的自然)。阐明了物理的自然与抽象的自然的综合,构成了自精(素粒子)、信(信息、波动、力)到超越宇宙范围的物质世界― 由无数层次构成的旋转、循环、运行不息的自然界。第二个课题是探求如何能使天下得以和平、安定,如何能使人人和睦相处,健康、幸福地生存。并提出了为实现这一祟高目标的论理与方法― 自然、无为而无不为。即:道与天地(宇宙)遵循自然法则创造了人与万物,人与万物只有遵循自然法则,无为而无不为地生存,才会获得和谐、顺调、昌盛的好结果的论理与方法。并从国际关系、治国安民到庶民的生存,从养生、修德、处事、治学到生存方式的各个领域、各个分野做了极广泛而深人浅出的论述。
  本稿若能起到抛砖引玉,使“解老”打开新的篇章,使这颗久埋于物理学与哲学(真正的老子哲学体系)地下的明珠破土而出,使老子的智慧的结晶为引导人类走向纯朴、正直、慈爱及引导物理学发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使老子在人类史上放射出更灿烂的光辉,则微愿足矣。
  拙稿是笔者以中文与日文同时撰写,以期在中日两国同时出版。日文版由(日本)谷口书店出版。中文版承蒙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的黄燕生女士尽编辑之劳,在此谨致以谢意。

 

于永昌拜识

于日本横滨· 和冲斋

2003 年初夏